发光学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17
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激发态物理重点实验室,始建于1989年。2011年10月根据科技部517号文件开始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并于2012年2月通过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2012年12月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验收。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内最早、最全面的专门从事发光学及其应用研究的重点实验室。
一、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1. 探测器技术
2. 大功率激光器及应用
3. 纳米发光材料与物理
4. 有机发光材料与器件
5. 中红外激光材料
6. 非相干光源技术
二、申请开放课题须知
1. 申请人应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0月20日以前寄交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2. 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副教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请内容应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3. 客座研究人员按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容来室工作,本室为客座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力所能及的生活便利。
4. 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或鉴定成果应在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名下,经费资助上还应署名“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或英文:Open Project of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Luminescence and Applications)。
5.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6. 开放基金申请书经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立项。
7. 批准的课题一般资助1.5-2年,资助额度8-10万/项。
三、资助原则
1. 开放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总体定位;
2. 重点支持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
3. 重点支持引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工作或合作研究;
4. 欢迎开展多学科交叉联合的合作研究,鼓励与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5. 促进实验室的高水平国际合作与交流;
6. 支持和鼓励本实验室与产业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越佳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 编:130033
电 话:(0431)86176315 ,18088680968
传 真:(0431)84627031
Email: skla@ciomp.ac.cn
附件:1.发光学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17
2.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3.开放课题申请书